即将公布施行!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批准
掌上梅州讯 9月29日下午,即将进条决批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批准,公布即将公布施行。施行市文省届九游
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是梅州明行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,由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开展条例起草工作。为促今年5月12日,例经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稿,常委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。议表5月26日,即将进条决批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。公布其后,施行市文省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发函,梅州明行召开调研座谈会、为促改稿会,例经在梅州人大网、常委次九游《梅州日报》刊登等形式,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,同时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,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,召开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参加的条例论证会,对条例进行了逐条论证、修改。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联合主流媒体开展“文明行为大家谈”等征求意见宣传活动。市人大法制委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前期调研、论证、征求意见、表决前评估等情况,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,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,并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。《条例》于7月28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,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。
记者注意到,《条例》所称文明行为,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,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。《条例》分为总则、文明行为规范、保障与监督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五章,共计三十四条,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际出发,以领域划分为基础,用列举方式规定规范性的文明行为与倡导性的文明行为,突出梅州特色,传承红色基因,体现客家文化之乡、华侨之乡、足球之乡底蕴,并结合梅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作出特色规定。
据了解,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,梅州现已制定了《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》《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》《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》《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》《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等7部地方性法规,对其中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正。此外,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《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》,旨在擦亮“中国客家菜之乡招牌”,以客家菜产业为基础促进文化传承、就业创业、乡村振兴等。
梅州日报记者:林德培
编辑:杨乔颖
- ·2024年潮流和收藏玩具零售总额为465.7亿元
- ·进入收尾施工阶段的南外环东段现场
- ·有一种幸福,叫“生活在雅安”
- ·茂名一地出现龙卷风!未来两日将有暴雨和强对流天气
- ·郁南桂圩:做好 “一线施工队长” 以干部之“干”增长“百万万工程”典型村落哺育
- ·惠民筑“优居” 织密“幸福网”
- ·旱情或进一步发展!水利部针对8省启动干旱防御Ⅳ级应急响应
- ·关于“小区居民享受物业服务”《民法典》新规你不可不知
- ·钠离子电池实现量产 未来或成锂电价格“平衡器”
- ·今天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1260万人次
- ·育种措施被盗,若何捍卫专利权
- ·重拳出击 惩治“老赖”
- ·钠离子电池实现量产 未来或成锂电价格“平衡器”
- ·直播预告:一键预约!现场直击广东公布2024年高考分数线
- ·莫斯科交易所将停止使用美元和欧元进行场内交易
- ·职业教育助力村落子复原,他们这么干!